立即下载
《资兴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2022-10-14 21:59:08 资兴发布 浏览量:

《资兴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摘要

(资政办发〔2020〕19 号,2020 年 6 月 12 日印发,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第八条 在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等敏感区域的村组及《兴宁~白廊片区空间规划》规划的核心区域、白廊环湖路沿线(长盈头至中洞渔场段、规划中的环湖公路三期)第一级山脊线以内的村组以及东江、滁口、清江、黄草、八面山等其他环东江湖乡镇(街道)临湖第一级山脊线以内的行政村(简称东江湖沿湖乡镇村),农村村民建房按保护规划及管控规定实行分类管理。

(一)禁止区域。即小东江沿线(东江湖景区门楼至东江大坝段)、一级保护林地、海拔高度在 285 米以下的区域。在禁止区域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农村村民住房。

(二)限制区域。即兜率岛以及东江大坝至清江镇枫联村磨刀石沿线、拥翠峡沿线、东江漂流沿线、竹洞沿线和白廊环湖路(江口至中洞渔场段、规划中的环湖公路三期)沿线可视范围区域。在限制区域内农村村民住房原则上只减不增,在原址上拆旧建新。禁止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内的村民在原址上拆旧建新。

(三)规范区域。即禁止区域和限制区域以外的区域。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申请建房:

(一)永久基本农田区域;

(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郴州资兴市东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兴市坝洞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兴市宝源河宝源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兴市州门司镇杨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兴市回龙山瑶族乡半垅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河道湖泊管理范围;

(四)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建房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供电通道控制区(1-10 千伏 5 米、35-110 千伏 10 米、220 千伏 15 米、500 千伏20 米);

(六)没有治理到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域;

(七)法律、法规和本文第八条规定的禁止建房区域。第十一条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农村建房规模。农村住宅使用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面积标准,建筑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层。全面落实农村住房“带图审批”制度,村民申请建房时应提供设计方案或选择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载明农村住房建设位置、建筑层数、高度、面积,并附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或通用图集。

(一)城市集中建设区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审批。

(二)东江湖沿湖乡镇临湖第一级山脊线以内的行政村规划农村宅基地建设重点区域。1人户申请农村宅基地建住宅的不超过 50 平方米;2 人以上(含 2 人)户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耕地建住宅的不超过 100 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建住宅的不超过 130 平方米。

(三)其他规划农村宅基地区域。1 人户申请农村宅基地建住宅的不超过 60 平方米;2 人以上(含 2 人)户申请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使用耕地建住宅的不超过 120 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建住宅的不超过 130 平方米。

(四)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村民小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集中联建等措施,参照人均建筑面积 60平方米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来源:资兴市环东江湖周边违规建房整治暨农家乐 (民宿)违规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陈如婧

二审:袁勇杰

三审:廖英武

点击查看全文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