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指南
一、组织实施原则
坚持科学精准防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措施,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
二、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包括以下二十类:
1.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2.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3.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4.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5.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6.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7.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和边防检查人员;
8.快递、外卖人员;
9.酒店(含酒吧、KTV、棋牌室)等服务人员;
10.装修装卸服务人员;
11.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2.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13.商超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
14.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其他工作人员(含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
15.学校教职员工(含校医、后勤保障等工作人员)、托幼机构人员和培训机构人员;
16.养老和儿童等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殡仪机构工作人员);
17.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18.监管场所人员;
19.生产车间人员;
20.建筑工地人员。
三、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
来源:资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资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何城基
二审:李科
三审:廖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