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资兴市中心城区严厉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提升资兴城市文明形象,扎实推进“五个资兴”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2年3月3日起对资兴市中心城区(唐、鲤、东片)严厉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厉整治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
(二)假牌、无牌、套牌车辆上路行驶;
(三)车辆逆向行驶、闯红灯、飙车、争道抢行、不避让行人;
(四)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超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改拼装、加装伞棚;
(五)超标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载人及接送学生;
(六)大型货车、工程运输车违规进城、抛洒遗漏、超载超限;
(七)机动车乱停乱放;
(八)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
(九)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十)擅自挖掘道路影响通行安全的;破坏道路交通设施影响通行安全的。
二、整治措施
(一)对查获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二)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3月1日
来源: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资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欧阳雨桐
二审:李科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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