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波,男,1983年出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一级检察官。2007年考入检察机关工作,现任资兴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在工作中他默默耕耘,任劳任怨,以其谦虚、好学、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参加工作以来,无论是在自侦部门还是公诉部门,他都是敢于迎难而上、无惧挑战的办案能手,主办理或参与案件600余件,其中大要案数十件,无一错案。因工作突出连续多年荣获资兴市优秀公务员,先后获得资兴市最美政法干警、新时代好榜样最美政法工作者、资兴市2019年度扫黑除恶先进个人、郴州市十佳公诉人、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干在实处、艰苦奋斗老黄牛
十余年,欧波从一名稚气未脱的检察新人到业务能手的转变,都源于其在工作中始终有一股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牛劲”。在一些人眼中,他是个只顾埋头做事,不看前程道路的“老实人”,但他明白“宝剑锋从磨砺出”的道理,对于单位安排的工作他从不挑三拣四。近些年来,他办理的案件数量一直位于单位前列,除了办案他还负责了许多综合性事务,同时还承担了许多重大疑难案件的办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资兴市检察院受理的人数超过7人的涉恶犯罪案件共计4件40人,其中欧波主办3件33人,他作为主要承办人还参与了办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曹某某等人涉黑专案,并且负责该案的核心人物审查。
曹某某等人涉黑专案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资兴市办理的首例涉黑案件,是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的案件,该案涉案人数多达18人,涉及罪名9项、犯罪事实56起。面对无成熟的经验可循,被告人数众多、案件疑难复杂、社会高度关注的实际困难,欧波同志与专案组成员主动放弃休假,克服家庭、身体的各种困难,一头扎进案件卷宗里,按照“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废寝忘食、加班加点的工作,通过深度介入、实质性介入引导侦查的方式夯实案件证据基础,连续奋战近二个月,完成了2万余页的卷宗审查、形成2400余页200多万字的审查报告,在受理案件一个月内即高质高效地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最终该案组织领导者曹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被告均获有罪判决,获得了上级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走在前列、创新发展拓荒牛
面对新发展阶段的新挑战新任务,欧波是争当创新发展、攻坚克难的拓荒牛,他将自己的热血、激情融入到了对检察工作的创新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遵循诉讼规律、全面贯彻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客观需要,也是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新的形势下法检两家如何构建新型的诉审关系,成为当下研究的热点。他在认真研究新型诉审关系的基础上,为主拟制了《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构建新型诉审关系实施细则》,明确了刑检部门要将证据审查范围从“在卷证据”扩展到“在案证据”,对言词证据的审查模式从“书面审查”转变为“亲历性审查”,听庭评议及出庭检查工作规范化、机制化、常态化等具体原则和措施,获得了资兴市检察院领导和郴州市院的肯定和好评。
制定完善扫黑除恶工作制度,是高质高效落实好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关键,欧波作为资兴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员,除了及时地上传下达各类文件、填报各类数据报表外,还撰写数十份各类分析总结,并牵头拟定了《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管理流程》《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对案件办理、线索摸排、宣传发动等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起一套衔接有序、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确保了资兴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序推进。其中《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管理流程》系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之初,根据工作实际拟定的制度,规范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流程和步骤,有效地保障了涉黑涉恶案件的高效高质办理,其开创性的做法受到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调研组的赞赏和肯定。资兴市检察机关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突出,郴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暨现场经验交流会被安排在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经验获得了重点推荐,今年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理性平和、为民服务孺子牛
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欧波争当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孺子牛。在办案中,他从来就没有就案办案,单纯地把案件的成功起诉作为案件办理的唯一目标,而是经常换位思考,站在案件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紧紧围绕“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来开展工作,做案件当事人的贴心人,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在办理曹某某故意伤害案件中,本案被害人谢某某系80多岁的老人,对于该案十分关注,刚开始的时候每隔一两天就要到资兴检察院来跟踪案情,为此欧波不厌其烦地天天主动和谢某某沟通并且耐心地向他介绍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并多次驱车前往谢某某家向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帮其申请法律援助,在该案起诉判决后,谢某某激动地流下眼泪握住他的手不住地感激他的公道正派。
在办理袁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面对被害人一方破碎的家庭,嫌疑人一方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欧波没有简单地将该案起诉到法院了事,而是努力地通过法律手段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积极地组织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双方进行调解,后来嫌疑人袁某某不仅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同时还认被害人家属的儿子为干儿子,承诺将一直关照其成长。最后欧波联系了相关社区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社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该案组织了一场公开听证会议,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最终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对该案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取得了案结事了,社会关系得到弥补和修复的良好社会效果。
在办理谢某某挪用资金、违法发放贷款一案中,欧波发现案发单位存在着许多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和弊端,于是在审查该案时,一边积极地查找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一边思考解决的办法,在将该案提起公诉后,又翻阅资兴市检察院办理的类似案件,在此基础上总结并提炼形成了书面材料,后被该单位邀请为其信贷人员上了一堂防范金融领域犯罪的法制宣传课,受到了该单位的热烈欢迎和积极评价。
受父辈影响,欧波加入检察事业已有十四年,流逝的岁月洗脱了他的稚气,增长了他的知识和人生阅历,而他那颗追求理想的初心,在时间的打磨下却愈发的纯粹。在工作中,他心无旁骛,只顾向着目标拼尽全力,不问过往、不问前程、不留遗憾,在单位、看守所、法庭之间来回穿梭,循环往复。“志之所趋,无远弗界”,他凭着自己对党和国家的无限忠诚,践行着“三牛”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守卫着公平和正义。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丹
编辑:廖英武 林依娜
三审:廖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