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近期,媒体报道长江流域部分水域多发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严重破坏禁渔效果,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办 《关于开展相关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 和《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执法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定于近 期对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相关水域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以下称 “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动范围
按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已实施禁 捕的39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5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长 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 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以及与长江湖南段、 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
涉及我市的行动范围为除桂阳、宜章、临武等县市外的其他 所有天然水域。
二、行动方式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由县级巡查为主,采取水上巡查与陆上检 查,全面自查与市级核查的方式进行。
三、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7月30日由各地开展集中巡查;7月10日至7 月30日,我局将对重点县市区举报频次多的重点河段组织开展 重点检查。
四、主要任务
(一)查处水生生物保护区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依法没收涉 渔“三无”船舶、取缔“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网具、打击“电毒 炸”涉渔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生产性垂钓等其他非法捕捞行为, 并填写《水生生物保护区非法捕捞执法行动统计表》(见附件1 )。
(二)查处涉水生生物保护区违规工程建设行为。重点检查 涉保护区已建项目的渔业资源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并 填写《涉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项目自查情况表》(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执法行动,加强组 织领导与沟通协调,细化巡查方案,在本辖区内认真组织开展巡 查的基础上,做好我局组织的对重点河段的巡察相关配合工作, 并将专项执法行动自查总结材料(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执法检查 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于2020年7月8日前报 送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
联系人:郭庆,13487893093;邮箱:chzhfish@126.com
郴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通知原件: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郴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编辑:龙志飞 欧文君
三审: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