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杨理诚同志为资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李江林同志为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许译匀同志为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樊传国同志的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吴代辉同志的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黄荣同志的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资兴人大
编辑:何城基
三审:杨波
决定任命杨理诚同志为资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李江林同志为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许译匀同志为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樊传国同志的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吴代辉同志的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黄荣同志的资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资兴人大
编辑:何城基
三审: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