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及中省郴驻资各单位:
《资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资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十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郴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以下十条政策措施。
一、降成本
1.降低税费成本。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困难减免或延期缴纳税款。企业和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以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投资项目报批报建费用,可申请向后顺延三个月缴纳。(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企业养老保险费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缴费。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未按时缴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可在疫情结束后缴费,不加收疫情期间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延迟征收的滞纳金,缴费通知单据有效期不变,登账期暂延长至6月底。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市内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降15%以上,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比再降0.5个百分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财政对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贷款贴息;对疫情期间过桥贷款按基准利率50%给予不超过6个月贷款贴息。(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资兴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4.减免租金。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免一减四”,即免收2020年2月租金,减半收取2020年3-6月租金。鼓励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基地、商贸广场等业主,减免承租户租金力度大的,从产业引导资金中给予适当支持。(责任单位:经开区、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工局)
5.降低生产要素成本。疫情严格防控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水用气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责任单位:市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二、扩需求
6.扩大融资需求。市内各银行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余额比2019年同期余额增长10%以上;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由市财政和资兴经济开发区共同出资3000万元(首期出资1500万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放大金融规模5-10倍,并利用好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与担保服务。对落实政策好、支持企业发展的银行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总额不少于50万元,并在财政性存款、融资创新考评等方面予以倾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资兴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7.扩大企业市场需求。鼓励优先采购本地合格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转型生产口罩、护目镜、防护服、体温枪、消毒液等疫情防护产品,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疫情过后富余产量可由政府收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落实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和补贴政策,落实企业参加国内外会展的有关补助政策。支持市内定点保供稳价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生产、采购、供应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对因原材料、物流、用工价格上涨、采购成本增加和主动让利部分,经商务部门核实后,由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按不高于保供产品营业额的10%给予价格补贴。(责任单位:资兴经济开发区、市科技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三、优服务
8.强化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加强防疫指导,对企业防疫工作标准提供指导,协助防疫物资购买。开展“暖春行动”,全面摸排企业受疫情影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办理享受相关政策要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组织开展“农超企”对接,重点保障企业生活物质需求,对于生产企业员工食堂所需大米可以从国家粮食直属库储备轮换粮平价给予供应,价格不高于2.1元/斤。(责任单位:市科技工信局、资兴经济开发区、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9.建立审批服务与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实行“网上办、快递办、掌上办、预约办”等办理方式,各类行政审批再提速50%以上;凡符合资兴落地许可的项目,可以直接通过发改在线审批平台直接自主备案。经批准的防疫应急物资生产实行审批承诺制,予以先建设再补办手续,加快项目落地;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可按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优先选择本地建筑企业承建。将各类应急物资、重要生活与生产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确保防疫应急物资和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
10.加强企业用工服务。通过互联网+就业平台、网上招聘APP等多种方式收集发布招聘信息。发挥好“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的作用,强化企业用工培训,对达到培训效果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以外的培训工种参照目录内相近似的工种给予补贴。从一户一产业培训资金中安排50%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订单式上岗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新招用人员按300元/人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建立园区用工与乡镇(街道)帮助招工挂钩机制,将乡镇(街道)帮助招工纳入招商引资考核,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资兴经济开发区、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一户一产业办)
以上政策措施重点支持资兴市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工业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期限暂定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涉农企业与第三产业参照执行,一事一议。如遇与我市出台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本政策主要由资兴经济开发区(0735—3354168)、市科技工信局(0735—3322439)、市商务局(0735—3322286)负责解释并做好政策落实服务工作,原则上一月一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各相关责任单位在本政策措施发布后3日内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来源:资兴新闻网
作者: 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龙志飞 欧文君
三审:龙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