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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兴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4-08 23:22:46 资兴发布 浏览量:

中共资兴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资兴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资兴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是明确整改责任。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整改效果。注重整改实效,既要完成好整改任务,又要在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指导调度,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资兴市司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多次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整改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一是带头进行整改。以身作则,亲自参与制定整改方案,亲自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具体责任

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成员坚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抓实整改。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各责任股室对照《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建章立制。立足长效,举一反三,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截至2024年12月19日,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理论学习不深入。

(1)党组2023年8月前未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资兴市司法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内容。三是加强资料管理。对“第一议题”学习的内容进行台账式管理。

2.推进法治资兴建设有不足,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不够有力。

(2)一是对乡镇(街道)存在的执法程序不清等问题和部分行政执法单位未按执法人数的5%配备法制审核人员等问题未能及时指导解决。二是环东江湖“两违”整治时,主动指导不够,部分乡镇存在执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督察。2024年10月,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全市部分乡镇街道和单位开展实地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其督察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制定了问题清单。二是下达督办函。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单位下发督办函,督促其加强法制审核力量。三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2024年6月组织全市数百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组织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市四百余人考试合格,切实提升了各执法人员的业务理论知识执法能力。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日常指导。先后到各乡镇指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并出具书面指导意见。五是积极履行指导协调职能。先后到环湖乡镇街道,指导环东江湖违规建房工作,对部分乡镇在违建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出具具体的法律意见书。

3.法治宣传存在薄弱环节,普法质量不高。

(3)“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分级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分级培训的方式,由市乡两级对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线上线下培训,目前已实现每名法律明白人人手一本培训手册。同时各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法律明白人”登录“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开展自主自愿学习。二是建立1名法律顾问+1名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由村(居)法律顾问对接“法律明白人”骨干,开展法治培训、提供法治咨询、协同化解纠纷等协助。三是试点法律明白人“五星级管理”。在部分村试点法律明白人“五星级管理”,建设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室,常态化开展法治实践,激励其主动学法意识。

(4)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核机制。2024年10月,对部分乡镇街道和单位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督察内容,通过及时交办、制发督察报告等措施,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培训。以暑假期间大学生送法下乡、防汛救灾专项法治宣传、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动城乡普法教育一体化建设,推动普法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三是压实普法单位责任。已在年初的普法工作要点中,明确要求职能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在白廊长盈头码头路口、白廊广场路口、白廊中洞渔场路口等3个位置设置了大型“两违”整治法治宣传牌。

4.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公共法律服务有不足。

(5)“一村一法律顾问”管理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完成了2023年“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对2024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方案进行了完善;二是健全人员分工。制定文件安排部署2024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对部分村的法律顾问进行了调整;三是加强常态化督导指导。组织干部下沉到村(社区),调查了解法律从业人员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大部分村法律顾问均已到村开展了法律顾问工作。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指引牌的建设。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指引牌的建设,强化了法律顾问信息公示。

(6)公证法律服务停滞。

整改情况:一是发布公告。2024年3月下发了《资兴市公证处关于开展服务的公告》,2024年8月下发了《资兴市公证处关于进一步强化部分公证业务办理的公告》,正常开展咨询和登记服务。二是预约集中办证。配合郴州福城公证处开展集中办证。积极与郴州市福城公证处对接,前往资兴下辖受灾乡镇进行下乡办证,助力全市灾区恢复重建。

(7)法律服务所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主动深入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开展全面督查。要求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按“一人一档”的规定进行整改,截至2024年11月,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均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及法律援助等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8)人民调解工作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激励机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资兴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完成了上半年调解案件奖补资金发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分别于2024年6月、8月召集全市司法所所长及部分专职调解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三是优化简化上报流程。向上级主管提出建议,优化简化数据上报流程。分别于2024年8月、10月召集司法所长、部分专职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简化上报操作流程,极大提高上报效率。四是强化监督与考核。协调上级明确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将纳入资兴市2024年度乡镇(街道)、市直和中省郴驻资单位平安建设考核内容。五是将案件上报工作纳入《2024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考评办法》。

5.风险意识不够强,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有短板。

(9)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出台了《资兴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资兴市社区矫正执法考评办法(试行)》《资兴市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资兴市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审议制度》《资兴市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标准(试行)》。二是严格落实。组织对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督查,并下达专项检查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技能培训比武,提升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和技能。

(10)教育监管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对社区矫正人员私自外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法对相关社区矫正队伍进行处罚。二是分批次对全市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对象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三是开展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技能培训比武,提升全市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和技能。

(11)安置帮教工作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整改。组织各司法所、村(社区)进行走访摸排并完善安置帮教本内容,已全部填写到位。二是开展督查。提请资兴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下发安置帮教工作提示函,组织对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督查,并下达专项检查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技能培训比武,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能力。

6.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

(12)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于2024年8月、11月分别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明确了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意识形态业务培训。二是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党组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站位、敢于担当、加强学习。三是建章立制。建立了审核制,局党组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述职内容由党组书记亲自审查,签字背书。

(13)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认识。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增强学习主动性。二是严格补学。党组理论学习对补学内容已全部补学到位。三是规范学习。对标对表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不折不扣完成学习任务。

(14)机制不健全,工作落实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机制,工作推动有力。及时完善《资兴市司法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和问题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和问题处置工作的应对机制。二是台账式管理,定时排查。及时排查涉意识形态风险点,对每个风险点都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反馈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7.规矩意识不强,党性教育活动违规外包。

(15)2022年6月中组部组织开展党务工作有关问题清查整治后,明令禁止将党务工作事项外包,党组仍决定将机关党支部党性教育活动进行外包。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上级相关规定精神,在思想上与上级保持一致。二是全面自查。对近两年开展的党务活动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活动。三是健全制度。修改资兴市司法局内部管理规定和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建活动一律不准外包。四是开展问责。2024年7月,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书面检查问责。

8.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清廉建设有不足。

(16)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风险与单位实际结合不够,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深入,以案明纪作用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分析,深入研判。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廉政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排查和深入,对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二是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多次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触动、精神上受洗礼。

(17)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学习,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党组会专题学习“一岗双责”相关制度,各领导结合分管的工作,分析研判风险点,加强监督。二是重教育,以案明纪促改正。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干部职工讲警示教育课,对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醒作用。三是防风险,做实做细监督职责。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与干部谈心谈话,要求牢记廉政风险点,如再出现类似情形,严格追责问责。

(18)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根据省委“小马拉大车”基层减负和省委组织部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要求,已不再进行单独考核。

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19)公务接待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调整市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和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用餐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使各干部职工对公务接待制度更加明了。二是完善接待制度。对《资兴市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中“公务接待制度”进行了修改。三是约谈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强调相关工作要求和纪律。

(20)财务审批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清退不合规资金。相关资金已清退到位。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三是开展财经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调整市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和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用餐的通知》等财务知识。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对票据进行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反馈问题: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0.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21)存在非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表决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局党组会和中心理论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资兴市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资兴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了局党组成员规矩意识。二是完善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完善《资兴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强调相关纪律。

(22)研究干部职级晋升、人事变动时,意见发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资兴市司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资兴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党组成员强化了规矩意识。二是强化会前议题、资料把关。从2024年6月起,每次党组会都严格按程序进行。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压实责任。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1.党建工作弱化。

(23)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正常、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压实责任。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规矩意识,同时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并按要求认真执行。

(24)党员民主评议随意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条规精神。二是开展专项督查。成立督查小组,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开展谈话提醒。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反思,正确对待,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25)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及时补缴。对2023年党费漏缴的部分及时补缴。三是完善机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计算党费基数;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学习,认真工作。

12.支部选举工作重视不够。

(26)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章制度,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换届业务培训。二是强化指导,做好支部补选工作。按程序补选了新一届总支委员。三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责任压得不实,大部分选举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查漏补缺,加强档案管理。对支部换届选举资料进行查漏项。二是强化培训,增强认识。开展补选和档案保管工作培训。三是压实责任,批评教育。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3.执行干部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

(28)编外用工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政工室人员学习《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二是规范协议。对与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协议进行了修改,实行一年一签。三是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9)干部评优导向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明确评优条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敢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推优导向。二是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0)选人用人缺乏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2024年,通过公考招录法律专业公务员,已调配至“一人所”乡镇。二是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1)法律专业素质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招录审查。2024年招录的司法助理员均为法律专业人员。二是强化业务培训。2024年6月组织乡镇司法助理员进行为期三天的法治业务培训。三是加强日常指导。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乡镇法制审核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四是开展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把招录审核关。

15.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

(32)局机关干部敢于担当、勇于担当精神不足,部分干部存在不想换单位、不想有职位的倾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敢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提振精气神。二是树立导向。将干部担当精神纳入干部平时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同时,按《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资兴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岗位调整。三是提醒谈话。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体谈话,要求干部职工坚守政治规矩、提升工作能力,守住纪律底线、注重工作方法、争创工作业绩。

(33)股室之间存在相互推诿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资兴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敢担当作为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提振精气神。二是岗位调整。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对部分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三是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敢于担当,扛牢责任,不推诿扯皮。

16.党纪学习教育有不足。

(34)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回炉补火。机关第一、二党支部开展补学,并根据上级要求,常态化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三是加强培训。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党纪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四是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扎实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35)学习教育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回炉补火。组织机关第一、二党支部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信仰迷途——罗廷才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录》,上反封建迷信活动微党课;并开展研讨交流。二是提醒谈话。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扎实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四)反馈问题:政治站位不高,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17.上轮巡察反馈“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干部交流不畅通”整改不彻底。

(36)存在在同一乡镇(街道)任司法所长(副所长)8年以上的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二是持续发力。将按规定做好干部交流工作,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6个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一是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健全长效长治机制。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治本,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实抓好,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遵、有制可守,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

二是注重督查指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质效。今后,我们将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再督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加快进度,推动解决。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和发展建议,强化督办,脚踏实地,稳步推进,打好持久战、攻坚战。

三是注重能力提升,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狠抓党的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资兴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3227196,邮政信箱: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晋宁路219号,电子邮箱:zxssfjbgs@163.com

中共资兴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4月7日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市委巡察办

一审:欧阳雨桐

二审:欧文君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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