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航 通 告
各涉水乡镇(街道)、各水运企业、各船主: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第18号台风“桦加沙”对我市的影响正逐渐减弱,经综合研判水文气象条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5年9月25日10:30起全市范围内有序恢复通航。
为确保复航后水上交通安全、航运秩序井然,请各水运企业(船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服从交通主管部门调度,遇有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及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同时全面做好船舶安全检查、船员培训和乘客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严格遵守水上交通法规,维护良好航运秩序。
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5日
来源: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资兴市交通运输局
一审:黄珊珊
二审:袁勇杰
三审: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