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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25-07-10 09:06:03 资兴发布 浏览量: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这是该院继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后斩获的又一国家级殊荣。

近年来,该院将“文明创建”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坚持用司法为民的“硬实绩”书写文明的“新答卷”。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特色检察文化,院内“资检公式-五官六事”文化墙与东江湖美景相映成趣。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该院创新实施“三结合”工作法:将文明创建与党建学习教育结合,组织干警赴红色教育基地“寻根铸魂”;与检察文化建设结合,建立思想动态分析等制度,内化检察职业道德;与队伍建设结合,推行“导师带新人”等机制,培养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等81人次。

此外,该院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常态开展“法治进校园”、帮扶慰问等活动,年均法治宣讲200余场次,惠及群众6000余人;设立交通志愿服务岗,干警参与劝导3000余人次;开展“身边好人”“文明家庭”评选及座谈会、读书会、运动会等活动,构建出“家庭-单位-社会”三位一体文明格局,获评全省政法系统“文艺之星”单位。

在护航东江湖生态保护中,该院出台“十条措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7件,3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优秀案例,推动东江湖水质持续保持国家Ⅰ类标准;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3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5人,卢某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件;全方位、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起诉421人,协助追赃上亿元。

资兴“格美”特大洪灾期间,该院派出2个工作组支援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针对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提起公诉52人,守护群众“钱袋子”“舌尖上的安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获评全省巾帼文明岗、全省“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等荣誉7项。

近年来,该院共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文明标兵单位等省级以上集体荣誉35项,市级以上先进个人51人次,10余件案例入选全国全省优秀、典型案例。从“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到“全国文明单位”,资兴检察人十余载耕耘终绽文明之花。站在新起点,该院将持续深化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融合,以法治之力守护东江湖碧水蓝天,为资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来源:资兴市融媒中心

作者:何海瑶 赵露 李科

一审:陈如婧

二审:黄欣

三审:董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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