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古树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古树养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市民的爱绿、植绿、护绿意识,根据《资兴市城市绿地树木认建认养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第一批城市古树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认养,特公告如下:
一、认养对象
本批次古树认养计划为资兴市城区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古树(树龄≥100年)共30株(详见附件1),常年有效。
二、认养者的权利和义务
认养者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合法的社会组织,以企业、集体、家庭和个人名义,以联合出资、单独出资等形式,参与认建认养活动。
认养者有获得相关证明、证书的权利,有跟踪监督所认养对象的进度、质量和运行效果的权利,有要求未按协议约定及技术规范进行养护而导致树木毁坏严重的认养资金接受单位进行整改的权利,并享有相应时限的名誉展示权。
认养者应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认养对象增设建筑物、构筑物、树立商业标识、标牌等或在认养对象内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三、认养方式
(一)自认自养。由个人(家庭)、集体、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认养后,根据所认养古树养护方案和技术要求,在有养护技术的专业队伍指导下,自行履行对城市古树的日常养护管理职责。(二)委托认养。由个人(家庭)、集体、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认养后,提供城市古树养护管理费用,委托相关有养护技术的专业队伍对树木的日常养护管理。管理单位要定期或者不定期通过微信等形式向认养者反馈树木生长管护等情况。按古树保护等级设定认养管护费用按一级古树约5000元/年、二级古树约3000元/年认捐,管护费专项用于所认养古树的养护、病虫害防治、复壮等。在校学生个人认养管护费减半。
四、认养的程序
(一)认养者提出书面申请。有意愿认养者通过公布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咨询和报名,并提出认养申请登记。
(二)统一组织认养者与古树管理单位签订认养协议。
(三)认养者应按协议约定支付城市古树认养费用或者履行城市古树养护管理义务。
(四)颁发荣誉证书并挂牌。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颁发统一制作的认建认养荣誉证书,并统一挂公示牌。
五、联系方式
接受认养单位:资兴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樊毅 联系电话:13975736444
申报邮箱:309294309@qq.com
附件:
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3日
来源: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资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审:陈如婧
二审:黄欣
三审:廖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