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这些行为是猥亵儿童犯罪
以案说法·利用网络隔空猥亵
被告人韩某某为寻求性刺激,通过手机软件结识被害人小珍(化名)(女,9岁),利用手机微信聊天,多次诱骗被害人小珍向其发送裸体照片供其观看,并通过微信向小珍发送自己下体照片及淫秽文字、图片。被害人母亲发现后报警。最终,被告人韩某某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以案说法·熟人老汉的“黑手”
2022年暑假期间,小叶(化名)(女,11岁)独自一人在家写作业,邻居老汉刘某某(57岁)以借拖把为由,敲开了小叶家的门,随后看到家中无人,趁机抚摸了被害人其胸部和私处。最终,刘某某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以案说法·陌生坏叔叔搭讪
2023年的一天,两名女孩子(其中年纪较大的12岁)在嫌疑人田某屋外玩耍,想看田某家的猫。嫌疑人对年纪较大的女孩心生歹意,以带其看猫的名义进行搭讪,将其带到家中,趁机摸了12岁女孩的胸部,并摸了其裆部。最终,田某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法条链接:
猥亵犯罪与强奸犯罪同属性侵害犯罪,但长期以来存在认为猥亵是治安违法或轻罪,处罚不会很重的错误观念。在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少作案人认为自己是“摸一下”、“揩油”、“耍流氓”、“行为失当”,没有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不构成犯罪或处罚过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此外对于“隔空猥亵”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实施前款行为,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猥亵儿童罪的“儿童”年龄界定:
刑法中“儿童”一般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行为,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都构成猥亵儿童罪。
注:文中案例来源于网络已公布案例。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性侵害?
家长要学习注意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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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要学习并注意什么?
1.要让孩子认识身体的隐私部位。这个很多家长都会忽略,在教育孩子时,要让孩子意识到隐私部位的重要性,并且还要让孩子牢记“不让碰、不让开玩笑”。同时,家长要教会孩子,如果有人触碰隐私部位,要大声呼喊,以保护自己,并且要及时告诉老师,回家后一定要告诉家长。让孩子懂得:只要你不愿意,没有人能触摸你,所有让你感到不舒服的触摸,你都可以拒绝,也要学会说不。
2.不要轻易靠近陌生人。一定要告诉孩子不要轻易和陌生人接触,拒绝陌生人的玩具、食物,饮料、宠物的诱惑。不理睬陌生人除微笑、问好之外的其他搭讪。拒绝陌生人不合理的求助。不要去偏僻的地方,特别是自己不熟悉的环境或者深夜单独行动。此外,特别是假期,孩子独自在家,家长一定要告诫孩子不要轻易让外人进家里。
3.遇到危险后小朋友应该怎么办。一是行动上拒绝,如不予理睬,与同伴一起离开,迅速跑到人多的超市、商店、银行等安全处求助。二是语言拒绝,大声说出“我不认识你”,然后走到人多处,与陌生人保持距离并不再对话。三是呼救,在紧急情况下,应先保证生命安全,再高声呼喊。四是通知,告知父母,及时报警,将掌握的信息和证据告诉警方。
4.防范网络交友。暑假期间,孩子有大量时间上网。家长要警惕孩子网上交友配对、线下见面约会。网络交友引发的性侵案近期高发。请告知孩子网络交友的危险性,切勿随意曝光自己的照片、身份信息。要拒绝网友私下见面。
来源:平安株洲
编辑:唐淑梅
二审:刘震寰
三审:廖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