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大兴东路某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便擅自施工。随后,执法人员责令该酒店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经查,该酒店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现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要求该酒店立即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执法人员还对酒店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城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取得合法手续后,再进行施工建设。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曹曦子 曹军
编辑:欧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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