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利局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举报问题反映:兴宁镇昆村村民陈某某、何某某非法在村中河道挖砂。对此,我市成立了由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兴宁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联合组建的工作专班,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在所反映问题现场,工作人员未看到有挖掘机等挖沙作业设备,也没有发现扰动排水沟、破坏岸坡和基本农田的情况。但在昆村村境内的依冲组和铜锣坪组排水沟旁看到有两台没有作业的小型吸砂吸泥多用泵,现场并未发现堆放砂石料、损毁农田现象。经实地察看下游水溪,也未见淤积等污染迹象。
市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超说:“《湖南省河道采砂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村村民为生活少量采挖河道砂石,无需办理河道采砂许可,但为规范河道砂石自营管理,村民需用砂石需报备。如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惩。”
经调查核实,这两台吸砂泵分别为两名当事人所有,称是当排水沟内有砂子淤积时,用吸砂泵吸砂直接装车自用。当天下午,市水利局、兴宁镇政府已依法没收了两台吸砂吸泥泵,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将铜锣坪组排水沟中的二层编织袋袋装土拆除到位。
市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超说:“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下一步,我们将对村民生活少量自用砂石实行村级初审、乡级审核、市级备案管理。”
来源:资兴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如婧 黄磊
编辑:欧阳雨桐
二审:林依娜
三审:廖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