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基础设施领域:联系人(市发改局 李歆书19111298175,市城管局 许海标15773508866)
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两重”建设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领域工作的通知》
支持范围及比例: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①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对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及超出使用寿命的既有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实施设备更新改造,重点支持生活垃圾焚烧流化床改造为炉排炉、焚烧车间负压除臭改造等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千万元。东、中、西、东北地区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 40%、60%、70%、70%,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5千万元。②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对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方面强制性标准,超出使用寿命,处理工艺落后、不符合绿色低碳要求、运行效率低下、制约污水处理效果、处理后水质不达标或不满足资源化利用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泵站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通过更新改造,提升运行效率和收集处理能力,降低能耗物耗,促进绿色能源应用和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升水质标准和再生水利用率,助力实现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东、中、西、东北地区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40%、60%、70%、70%。
申报条件及程序:逐级上报。由项目单位报送至当地县市区发改部门环资股,再由县市区发改部门报送至市级发改部门资环科,市级发改部门再报送至省级发改部门资环处。
申报时间:2024年已申报完,目前正在谋划、包装和储备 2025 年项目,要求在2024年10月底前包装建立好项目储备库,并同步抓紧做好前期工作。2025年预计1月份开始申报,具体以国家正式通知为准。
来源: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欧阳雨桐
二审:曹裴媛
三审:廖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