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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政策指南(物流领域)
2024-09-24 00:32:14 资兴发布 浏览量:

资兴市“两重”“两新”送解优专项行动政策指南(物流领域)

物流领域:联系人(市发改局 叶天雄18175592882)

政策依据一:《关于做好2024年重要物流流通基础设施“两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支持范围及比例: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骨干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包括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及其他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的高标准仓储设施新建及改扩建,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重要物资储备和转运设施、多式联运转运设施、保税仓储设施、物流信息化设施及平台等建设不支持土地费用。本次暂不支持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重要商品流通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支持以现代流通网络为核心的重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重点支持位于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商品和资源要素(重要农产品农资、重要能源产品、重要矿产品原材料)大型交易集散中心新建及改扩建。不支持土地费用。参照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核定投资的30%。

申报条件及程序:拟申报项目应符合《“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等规划、制度、政策、标准等要求;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依法获得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拟新建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按期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但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80%: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物流流通设施项目总投资需大于等于4亿元。逐级上报:由项目单位报送至当地县市区发改部门服贸股,再由县市区发改部门报送至市级发改部门服贸科,市级发改部门再报送至省级发改部门服贸处。

申报时间:2024年已申报完,目前正在谋划、包装和储备 2025年项目,要求在2024年10月底前包装建立好项目储备库,并同步抓紧做好前期工作。2025年预计1月份开始申报,具体以国家正式通知为准。

政策依据二:《关于做好 2024 年粮食和化肥等农资仓储设施“两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支持范围及比例:粮食仓储设施项目。重点支持与地方政府粮食储备配套和位于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城市、关键节点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支持“北粮南运”“外粮内运”主要港口、口岸粮食中转仓容建设和接卸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粮食收储仓房、成品粮低温储备库、铁路专用线、粮食专用码头、散粮中转及接发设施设备,以及配套运输、装卸等工具。不支持办公生活设施、加工设施、交易场所等建设内容以及土地费用。化肥等农资仓储设施项目。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农资储备承储企业建设(含新建和改造升级)的服务于储备任务的仓储设施,以及农资生产流通企业在重点产销地和交通便利地区建设的服务于跨区域高效顺畅流通的农资综合储运设施。支持建设内容包括:仓库、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中转接发设施设备,以及配套的运输、装卸工具等。不支持办公生活设施等建设内容以及土地费用。参照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按照不超过核算投资的30%予以补助。升级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核算投资的50%予以补助。

申报条件及程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拟申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应符合《“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等规划、制度、政策、标准等要求;已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依法获得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拟新建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按期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但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 80%;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逐级上报:由项目单位报送至当地县市区发改部门服贸股,再由县市区发改部门报送至市级发改部门服贸科,市级发改部门再报送至省级发改部门服贸处。

粮食和化肥仓储设施项目总投资需大于等于2亿元。①粮食仓储项目。地方项目要有承担地方政府储备任务且有相关证明。优先支持仓容缺口较大地区的项目建设。标准化储备仓单个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5万吨,收纳仓不低于1万吨。②港口、口岸接卸中转能力提升项目。长江沿线(中下游)项目用于快速中转的简仓等仓容不低于5万吨,可实现的粮食年中转量在100万吨以上;长江流域内河沿线项目用于快速中转的简仓等仓容不低于2.5万吨,可实现的粮食年中转量在 20 万吨以上;口岸项目可实现的粮食年运量在 30 万吨以上。③铁路散粮运输项目。项目应位于中转量集中的铁路枢纽节点,发运或接卸点有条件建设铁路散粮专用车或集装箱接发设施,铁路专用线应满足整列到发要求,可实现的粮食年运量在 30万吨或 4000 标准箱以上。④粮库升级改造项目。涉及地方企业1998年-2018年建成的可承担政府储备任务、完好仓容规模在1万吨及以上库点的粮食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位于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城市、关键节点的项目。对纳入整合集并、退城进郊、拆旧建新、淘汰等计划的库点不子支持。其中,对2.5万吨及以上规模的库点实施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与绿色仓储能力提升;对1-2.5万吨规模的库点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改造的仓型以承担储备功能的平房仓、浅圆仓为主适当对粮食收纳仓房实施基础设施改造。⑤农资储备库项目。企业承担国家或省级农资储备任务且有相关证明。综合存储库容不低于1万吨。优先支持纳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资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规(2024-2028年)》的国家战略性农资(储备)库项目。⑥农资综合储运项目。位于港口、口岸的项目存储库容应在4万吨以上,可实现化肥年中转量10万吨以上;位于传统中转集散地、铁路站点、内河航运枢纽等重要交通节点的项目存储库容在10万吨以上可实现化肥年中转量30万吨以上。逐级上报:由项目单位报送至当地县市区发改部门服贸股,再由县市区发改部门报送至市级发改部门服贸科,市级发改部门再报送至省级发改部门服贸处。

申报时间:2024年已申报完,目前正在谋划、包装和储备2025年项目,要求在2024年10月底前包装建立好项目储备库,并同步抓紧做好前期工作。2025年预计1月份开始申报,具体以国家正式通知为准。

来源: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欧文君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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