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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兴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1-14 10:53:02 资兴发布 浏览量:

中共资兴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4日至6月24日,十三届市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自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及工作推进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是党内“政治体检”、作风“专项会诊”、精神“集中补钙”和思想“深刻警醒”,从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局党组在巡察整改中的政治方向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推进。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顾问,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长、分(协)管领导及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的开展、沟通联络以及督查督办;成立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四级调研员任组长,一名副科级干部及局纪检工作联络员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调度、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导整改工作进度。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坚持问题导向,带头落实整改,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三)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成效。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讨论,反复研究,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组织保障、工作步骤、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工作要求等。明确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措施的要求,明确具体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把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整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站位不高,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有差距

1.思想武装不够,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深入分析原因,研究落实制度。二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内容,深入理解其含义,明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重大意义及工作要求。三是立行立改,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会议、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指示批示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局党组(局务)会议、干部职工学习主要内容,形成长效机制。

(2)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会议,深入研讨如何利用红色资源争取革命老区建设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二是目前正在争取回龙山曹里怀故居改造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已完成项目书的编制。

(3)学习不真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对学习不真实原因进行剖析,提高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组织班子成员、分(协)管领导、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重新学习了相关文件。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

2.执行力不够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有差距

(4)推进省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县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通过资兴市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并出台了文件。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活人墓和硬化墓开展了执法检查。三是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政策体系等措施提高全市死亡人员火化。四是实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措施,全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

(5)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发“资兴市社会救助家庭收入精准测算”系统,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先后多次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强化部门工作协调、督导调度、防溺水专项行动等工作,未保考核在郴州市排名得到晋位。三是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录入已基本完成,目前已进入扫尾阶段。

3.担当不够,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有差距

(6)社区干部流失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村(社区)干部离职状况调研,并积极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二是按规定完成城市社区专职干部工资调整工作。三是组织社区干部参加省民政厅城乡社区“领头雁”示范培训班。组织全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参加社会工作部、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

(7)社区阵地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已请示市政府同意2024年起增加社区工作经费。二是民政、慈善等部门从政策及资金方面大力支持社区建设及发展。

(8)指导村级组织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参加上级民政部门举办的学习培训。二是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对村级组织权力、责任、任务“三个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指导等四个目录和减负工作清单。

4.履职不够到位,社会组织监管不力

(9)局党组履行社会组织监管职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制定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公开公示工作结果。二是召开会议研究社会组织资金监管相关工作,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信用信息管理等文件。三是督促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及时完善机构财务管理等制度,规范社会组织运行。

5.工作作风不够实,民生资金审核把关不严

(10)局党组压力传导不够,工作人员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民生资金审核把关不严,资金追缴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违规领取民生资金的追缴力度,组织乡镇(街道)开展追缴工作会议并多次电话联系、发放追缴函。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审核确认办法,强化源头治理、部门协同、数据共享,认真开展入户调查、多部门数据核查工作,严格审核资金发放。

6.责任意识不强,下属机构监管不到位

(11)人员培训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养老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将服务意识和护理能力纳入考核指标。二是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文化、娱乐场所,购置报刊杂志及娱乐活动器材,充分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文娱活动。三是科学安排食谱,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四是组织人员指导养老机构日常工作开展,对履职不充分的工作人员及时予以问责处理。

(12)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管理办法,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3)房屋租赁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房屋租赁监管。二是已完成新一轮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招租。

(14)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三是对相关人员减扣绩效奖。

(15)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报废车辆报废相关手续。二是健全车辆、司机管理制度,严格车辆使用,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及责任。三是制定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四是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安全业务培训。

7.站位不够高,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

(16)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回头看”专项活动,研究了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对履职不力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研究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会商制度。

(17)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保证工作扎实到位。

(18)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内相关文件。二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行为。三是明确中心组学习责任部门、责任人秘书。

(二)反馈问题:清廉民政抓得不实,不正之风纠而不止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9)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办公用品采购申报、询价、审批、验收及出入库台账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管理。

(20)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因新任财务会计人员业务不熟导致记账错误,已立行立改调整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地开展专项辅助核查自查,准确核算专项资金。三是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履职水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21)违规向二级机构转嫁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务、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劳务费用支出管理。三是转嫁的费用已如数归还二级机构。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22)违规发放值班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已全部退回至单位账户。二是组织学习相关政策,严格执行补贴发放有关规定及标准。

(23)违规收受礼品。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收受的礼品已退还。二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检讨,并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三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警示教育会议。

(24)不按规定发放供养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对服务对象进行入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不宜实行集中供养的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二是敬老院生活费是根据在院人数核定,统筹用于在院老人的生活保障,不用于个人发放使用。三是研究制定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规定。

(25)坐收补助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学习惠民惠农补助发放要求,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廉政教育,强化财经纪律意识。二是对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三是举一反三,对此类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0.内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

(26)局党组不重视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制度不及时更新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内务制度进行梳理,重新修订机关内务管理制度。二是局党组组织学习修订后的内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1.项目管理存风险

(27)预算未财评。

整改情况:一是就问题开展自查,按规定需要财评的项目正在送审中。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学习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8)先招标后预算财评。

整改情况:就问题开展自查,组织学习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强化干部职工规矩意识,不以工程项目建设涉及上级考核、时间紧、任务重等理由而放松规矩,做到程序不到位不开工,手续不齐全不开工,确保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29)先施工后签合同或先施工后立项、财评。

整改情况:就问题开展自查,组织学习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强化干部职工规矩意识,不以工程项目建设属于安全隐患处理,抢时间等理由而放松规矩,做到程序不到位不开工,手续不齐全不开工,确保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30)结算未审计。

整改情况:一是就问题开展自查,按规定需要财评的项目正在送审中。二是举一反三,组织学习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反馈问题: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2.队伍管理不严,干部担当意识不强

(31)制度管人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内务管理制度中的“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请假、出差、出勤等制度。二是召开了民政系统警示教育暨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大会,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按平时考核结果及年终绩效考核办法兑现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32)干部担当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召开了民政系统警示教育暨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大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

13.选人用人欠规范

(33)违规使用社会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民政局是本次涉改单位,社区工作者属本次涉改范围,待改革后统一安排;社会工作者回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三是调整人员分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由编内人员担任。

(34)股级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文件精神。二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严格按照推荐、考察、任免等程序,任免股长职位。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5)干部轮岗交流未按要求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二是按规定调整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编制、职务。三是养老服务股、规划财务股股长的调整方案,已报纪委监委同意延期调整。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6)编外用工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按规定编外人员已全部纳入劳务派遣。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7)重要岗位人员安排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二是按规定任用相关股室负责人,调整二级机构会计岗位工作人员。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4.党建工作抓得不实

(38)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党建相关工作。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三是依规依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结合实际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等活动。四是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指导党建业务工作。

(39)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存在的不足。二是依规依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明确党员互评必须提出两条以上批评意见,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达到会议预期目的。

(40)安排非本支部党员从事支委委员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二是组织党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41)未按规定收取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费缴纳和使用相关规定,提升履职能力。二是相关人员已及时补缴预备期间党费不足部分。三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召开了退休支部党员大会,指导退休党支部按标准补足党费。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四)反馈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有差距

15.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42)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对巡察反馈问题长期整改、持续整改意识不强,存在销号了事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意识。二是针对需长期整改、持续整改问题进行自查,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手续,确保整改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用好落实好,确保作用发挥,营造上下齐心、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两个责任。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确保基本完成的整改问题全部整改清零,需要做到长期坚持的坚决做到长期坚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推进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三)坚持统筹兼顾。把推进巡察整改与民政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推动民政服务领域党建、意识形态、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3322654;邮政地址:资兴市晋宁路516号;电子邮箱:hnzxsmzj@163.com。

中共资兴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12月19日

来源:资兴市委巡察办

作者:中共资兴市民政局党组

一审:黄丽娅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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