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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05-07 17:58:47 资兴发布 浏览量:

关于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汛情发展趋势,按照《资兴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于2023年5月7日12 时解除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当前,我市正处于降雨集中期,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水库、电站、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矿山、尾矿库、低洼地带、建筑工地、农村危房和切坡建房等重点部位的巡防巡查工作,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险工险段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资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5月7日

来源:资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作者:资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黄欣

三审: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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