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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养老保险新政 下岗失业人员续缴有补贴
2013-11-04 17:34:51 资兴发布 浏览量:

  本网讯(通讯员 何剑)近日,笔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对失业人员续缴养老保险费出台了新政,凡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个人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的下岗失业人员,即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按照新政策,补贴标准为: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补贴12%,个人缴纳8%;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下人员,补贴8%,个人缴纳12%;下岗失业人员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缴费凭证到本人居住社区居委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何剑

编辑: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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