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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车事故起纷争 首席调解化干戈
2013-09-11 17:31:48 资兴发布 浏览量:

  9月6日上午,一声场历时九个月因翻车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在资兴市司法局首席调解员李向东等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标志着这起影响我市环保工程建设和社会稳定的疑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2012年,夏某承包资兴市清江乡辖区内一环保工程,2012年12月9日,夏某委托黄某代找运输车辆为工程拖运砾石,黄某找到朱某等四人,并与夏某达成口头运输协议。朱某按约定运送第二车砾石去工地时,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路基坍塌,不幸发生翻车事故,导致朱某受伤,车辆受损。经司法鉴定朱某构成8级伤残,朱某出院后就赔偿和责任问题与夏某发生纠纷。经乡镇、环保局多次组织协调均未能达成一致。2013年7月初,双方当事人、清江乡政府和市环保局共同向市“三调联动”办提出协调申请,市“三调联动”办即时予以受理。同时确定由市“三调联动”办主任、市司法局首席调解员李向东担任本案的主调员,7月13日,市三调联动办协调市环保局、清江乡政府和双方当事人在市和为贵调解庭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调解,双方悬殊较大,第一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主调员劝双方多从对方角度思考,如双方有和解意愿再择机组织调解。

  为此,调解方按照工程指挥部的请求,以三调联动办名义出具了“调解分析意见书”,意见书首先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 9月6日,三调联动办随即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面对面调解,调解会上,首席调解员李向东通过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的分析,建议对朱某的损失由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双方经过反复思考最终接受了调解建议,朱某和施工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至此,这起历时大半年的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来源:

作者:刘仕清 樊孝诗 刘平

编辑:龙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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