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资兴西坌矿业有限公司萤石矿采选与尾矿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资兴西坌矿业有限公司萤石矿采选与尾矿综合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资兴西坌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复采
项目概要:本项目总投资为7715万元建设资兴西坌矿业有限公司萤石矿采选与尾矿综合回收项目。本项目采矿区位于资兴市何家山西坌村,选矿加工区位于资兴市兴宁镇茶田村。西坌萤石矿采场形成年采5万吨萤石原矿生产能力;茶田萤石选矿厂形成年选萤石矿20万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资兴西坌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07352668873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邮编:100081
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0731—8886983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有关文件,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主要事项: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严重程度,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对当地原有主要环境问题所起的作用,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除以上征询内容外的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示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发布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资兴西坌矿业有限公司
来源:西坌矿业有限公司
作者:佚名
编辑:龙志飞